新加披议会通过网络在线安全强化法案

一、简介 

2022年11月9日,议会通过网络在线安全(多项修订)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法案旨在加强新加坡用户尤其是新加坡儿童数字空间的安全性。

本法案将为网络在线通信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引入新的法规义务,并授权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管理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以下简称“IMDA可以颁布禁止有害内容发布的命令。在议会对法案进行二读的过程中,通信和信息部(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部长Josephine Teo女士表示,因为社交媒体平台上有害的网络在线内容比例较高,因此目前涵盖网络在线通信服务的新法规旨在适用于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即社交媒体服务领域被视为优先适用的领域

本法案在1994年《广播法》the Broadcasting Act 1994中引入新章节,即第10A部分章节授权IMDA通过以下措施更好地监管新加坡终端用户使用的网络在线通信服务:(i)受监管的网络通信服务提供商发布网络在线安全行为准则Codes of Practice);以及(ii)向网络在线通信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发布屏蔽指令,以处理“恶劣内容”。关于行为准则,IMDA还发布了网络在线安全行为准则草案(a draft 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afety,以下简称“Draft Code”或“准则草案”)。

作者曾更新了议会一读法案的具体内容,其中详细介绍了本法案。而本文概述了法案的关键条款以及准则草案。

 

二、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 

10A章节授权IMDA发布适用于任何受监管的网络在线通信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在线行为准则。行为准则可规定以下内容:

1.建立和应用适当系统或流程以使风险最小化的相关要求

2.应涵盖哪些内容的实用指南;

3.履行遵守网络在线行为准则的义务所需遵循的程序;

4.服务提供商与相关专家对其受监管的网络在线通信服务进行研究的合作要求。

 

三、准则草案(Draft Code 

为了配合前文提到的对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的优先适用,IMDA发布了一份《网络在线安全行为准则草案》,其中规定了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必须履行的义务。准则草案旨在初步使人了解IMDA打算如何实施准则草案中关于行为准则的规定,以及进一步的相关发展。

    准则草案包含一下关键条款:

1.用户安全:必须针对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采取相关措施,尽量减少用户接触有害内容的机会,授权用户管理其在社交媒体服务领域的安全,同时减轻有害内容传播对用户的影响,尤其是对儿童的影响。这包括以下措施:

1) 指南和标准: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必须实施一套网络社区指南和标准,以及内容适度的措施。

2)授权用户:用户必须能够使用相关工具,使得他们自身能够管理自己的安全,并有效地减少他们接触有害内容的机会和减轻不必要的交互对社交媒体服务领域的影响。用户必须能够轻松访问与网络在线安全相关的信息。此类信息必须包括当地信息,如新加坡的安全资源或帮助中心资讯(如有)。

3)主动检测和快速删除:必须运用技术和流程,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主动检测和快速删除针对儿童性剥削和虐待信息以及恐怖主义内容。

4)针对儿童的措施:必须通过合理和适当的措施,包括建立一套适合儿童的网络社区指南和标准以及内容适度措施,将儿童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降至最低。必须发布这些至少解决性内容、暴力内容、自杀和自残内容以及网络欺凌内容的网络社区指南

5)儿童或其父母/监护人必须能够使用相关工具来管理儿童的安全,并有效减少儿童在社交媒体服务中接触有害或不适当内容以及不必要的互动的机会。除非服务限制儿童访问,否则必须为儿童提供差异化帐户,同时在默认情况下,将工具的设置设置为更严格的级别,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有害或不适当内容的暴露并减轻其影响。

2.用户报告:任何个人必须能够向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报告有关内容或不必要的交互。向用户提供的报告和解决机制必须有效、透明、易于访问和使用。

必须对用户的报告进行评估,服务部门必须及时且负责地采取与潜在危害的严重程度相称的适当行动。

如果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收到的报告是有意义的或不是用户无理取闹的,则必须立即告知用户对该报告的决定和计划采取的行动。如果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决定对报告内容采取相关行动,则必须立即通知持有相关账户的用户其所采取的决定和行动,且必须允许用户向服务部门提交请求,以审查所采取的决定和行动内容。

3.责任: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必须向IMDA提交年度报告并在IMDA网站上发布,以此说明为打击有害和不当内容而采取的措施。

该报告内容应包括:(i)在提供社交媒体服务中遇到的有害或不适当内容的数量和类型;(ii)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减轻新加坡用户接触有害或不适当内容的风险;以及(iii)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针对用户报告采取了什么行动。

《准则草案》附有指南,该指南为所有用户和儿童提供了有害或不适当内容的说明性但非详尽的示例,涵盖以下内容类别:性内容、暴力内容、自杀和自残内容、网络欺凌内容、危害公共健康的内容以及助长色情和有组织犯罪的内容。

在与社交媒体公司进行了最后一轮磋商后,最终确定《网络在线安全行为准则》预计将于2023年下半年颁布

 

四、屏蔽指令(Blocking Directions

根据第10A新章节,IMDA还可以发布以下指令来处理相关恶劣内容(包括鼓吹自杀或自残、身体或性暴力和恐怖主义、描述儿童性剥削或可能造成种族和宗教不和谐的内容):

1. 网络在线通信服务网络在线通信服务提供商(目前包括Facebook、Instagram、YouTube、TikTok和Twitter等社交媒体服务)发出指令

(i)禁止新加坡终端用户访问其服务中的恶劣内容;

(ii)停止向所有新加坡终端用户的账户推送内容,以停止或减少恶劣内容的传播。

如果不遵守规定,将被处以不超过一百万新元的罚款,且在定罪后,犯罪行为继续持续,将被进一步处以每天不超过十万新元的罚款。

2.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向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如Singtel、Starhub或M1)发出屏蔽指令,阻止新加坡终端用户接入网络在线通信服务。

如果相关人员不遵守指令,则将被处以每天不超过两万新元的罚款,罚款总额上限为五十万新元。

 

五、结语

随着拟议的网络在线安全强化法案在议会获得通过,预计立法修正案将于2023年生效。一旦生效,网络在线通信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必须注意IMDA对恶劣内容发布屏蔽命令的授权,以及他们采取一切合理步骤遵守此类命令的义务。

目前,社交媒体服务领域是新框架的重点。虽然准则草案尚未定稿,但社交媒体服务平台应考虑到准则草案中规定的拟议义务以及可能需要实施的措施和政策,以确保其能遵守这些义务。同时,尽管许多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可能已经建立现有的网络社区指南和标准以及内容适度措施,但是他们必须对这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订,以确保满足相关要求(例如,符合新加坡关于有害/不适当内容的标准,以及提供当地信息,如新加坡安全资源或帮助中心资讯)。